2024-03-12

【公告訊息】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出處:公開資訊觀測站

序號 4發言日期 113/03/12發言時間 18:26:31
發言人 林志峰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協理發言人電話 2698252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事實發生日 113/03/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128號(富士大飯店)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13年3月22日起至113年4月1日止
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
4月1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於上述期間內送(寄)達本公司公告受理處所,依規定
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
提案處所:安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21樓,
收件人:林志峰 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