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一、 稽核室組織

稽核室組織隸屬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係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通過,而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其考評每年執行一次,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辦法內容已揭露於本公司官網重要辦法專區中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內規稽核人員績效評做辦法。
本室之職掌在於確實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進而落實公司治理制度。
本室採行獨立專職內部稽核,進行定期與不定期之業務稽核、財務稽核等工作,以確實評估內部控制制度遵行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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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內部稽核運作情形

  1. 本公司稽核作業均依照「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主要職責為協助管理階層建立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以健全公司營運,並合理確保營運效果與效率、財務報導之可靠性、相關法令之遵循等各項營運之有效達成。
  2. 稽核單位依公司營運情形訂定年度稽核計畫,查核範圍涵蓋母公司與子公司之各項營運作業,稽核人員依排定之稽核進度及項目,查核各單位運作情形,包括規章制度是否完善、實際作業情形、資料的正確性及執行結果,評估本公司整體內控制度之執行情形,並將查核結果及改善建議作成稽核報告,呈董事長及獨立董事核閱,如有追蹤事項並持續追蹤至改善為止。
  3. 為落實公司自我監督的機制,本公司每年度由各單位及子公司自行檢查內控制度,再由稽核單位複核各單位之自行檢查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出具內部稽核書面報告,作為董事長及董事會評估整體內控制度之執行有效性,並據以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4. 本公司稽核主管定期出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如遇重大缺失,則立即向獨立董事報告。

四、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除透過每月稽核報告或追蹤報告外,並於每季的審計委員會會議中作內部稽核業務報告,且獨立董事亦得視需要隨時以電子郵件、電話或會面方式相互聯繫,如遇重大事項亦可隨時召集會議。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111年度溝通情形如下表:
溝通日期溝通事項獨立董事建議
111.03.08

A.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B. 110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無異議
111.05.10

A.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無異議
111.08.09

A.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無異議
111.11.08

A.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B. 制訂 112年度內部稽核計劃案

無異議